上海新一輪環評改革的新政于9月1日起正式落地, 全市環評審批流程將進一步簡化,效率將全面提升。
記者日前從上海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,隨著6項環評改革新政出臺,全市項目審批將實現屬地化,比例
將達到99%,特定項目審批時限也將由20個工作日減少至1個工作日,相關單位辦理環評審批將實現“即
來即辦”。


6項環評新政發布,助力優化營商環境
“推行環評新政旨在進一步對接國家‘放管服’改革要求,有效銜接環評審批與排污許可管理,固化環
評改革成果。”上海市生態環境局相關負責人表示,這一批環評新政是以2019年出臺的“1+8+5”環評
改革政策文件為基礎,圍繞“十四五”環境影響評價與排污許可的工作重點編制而成的,涉及環評分類
管理、公眾參與、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、事中事后監管等多個生態環境領域的管理制度,包括《上
海市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》《加強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與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聯動的實施意見》
《上海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審批告知承諾辦法》《上海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
管理辦法》《上海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點行業名錄(2021年版)》《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
類管理名錄〉上海市實施細化規定(2021年版)》等6項。
環評新政能有效簡化企業的環評流程,助力營商環境的持續優化。這位負責人舉例介紹說,在《上海市
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重點行業名錄(2021年版)》中列出了6個重點行業、21種特殊工藝和規模、納
入“兩高”范圍以及位于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的建設項目,這些項目將繼續嚴把環境準入關,而對未列
入重點行業名錄的項目,則將進一步優化和簡化環評形式和審批流程。
調整環評分級審批權限也是新政的重要內容,《上海市生態環境局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
錄(2021年版)》明確:今后全市99%以上的項目將由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審批。其中,位于自貿區保稅
區、自貿區臨港新片區以及浦東新區范圍內的項目,環評審批權限下放至自貿區保稅區管理局、臨港新
片區管委會及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審批。
特定項目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減少至1個工作日
同時,環評新政致力于為企業環評報批“減負”。對涉及面廣、辦件量大且環境影響小、環境風險可控
的高頻事項,簡化環評形式或不納入環評管理;審批時限由20個工作日減少至1個工作日,實現“即來
即辦”。例如,在《〈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管理名錄〉上海市實施細化規定(2021年版)》中,
對簡單機加工的制造業、學前教育及小學容量20噸/小時以下的天然氣鍋爐等23個行業46個項目類別中
的部分項目實施環評豁免,對醫藥行業研發中試等3個行業4個項目中的部分項目實施環評降級。
此外,環評新政在提升環評公眾參與度、強化固定污染源監管、規范環評第三方技術服務企業等方面做
出相應規定。例如,《上海市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》將項目環評編制階段公示次數調整為兩次,
公眾參與方式由入戶問卷調查方式調整為網絡、報紙、基層公告等征求公眾意見的方式;《上海市建設
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》壓實屬地監管職責,明確市、區生態環境部門的職責分工由“環
評誰批誰管”調整為“排污許可證誰發誰管”,把建設項目的事中事后監管納入固定污染源“一證監管
”;《關于加強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制工作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》中,創新性地提出“守
信承諾書”管理模式,在滬從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(表)編制的單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自愿向市
生態環境局發送“守信承諾書”,同時通過日常打分、年度抽查、專項檢查等多種考核方式,嚴把環評
文件編制質量關。